小微企业今后免交房地产登记费!只是一份书面承诺
发布于:2021-02-01 被浏览:2464次
1月31日,北京日报客户记者从自然资源部了解到,今后房地产登记机构将对小微企业免收房地产登记费,小微企业只需做出书面承诺。
日前,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认登记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实行小微企业免交房地产登记费的通知承诺制度,做好小微企业免交房地产登记费的通知工作,加强小微企业通知承诺的事后监管。
《通知》明确表示,企业按照《通知》连同《小微企业免缴不动产登记费承诺书(样本)》下发的《通知》做出符合要求的自行书面承诺后,房地产登记机构将免收相应的房地产登记费,并可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交房地产登记费,无需承诺。非小微企业或房地产登记机构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作出书面承诺的,应当依法收取房地产登记费。
《通知》要求,房地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时,应明确告知小微企业免收房地产登记费,并将告知内容纳入查询记录,切实履行告知义务。
0103010也明确了做出书面承诺的企业要对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因虚假承诺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的,由虚假承诺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房地产登记机构应探索建立企业告知承诺信用制度,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企业告知承诺的失信行为纳入信用记录,并对失信行为实施相应的惩戒措施。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实习生记者杨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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