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开发商强行签约 如果他们不满意 就要付出代价 买家可以说“不”吗?
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买房是人生大事之一。因为房子关系到婚姻、就业、养老等诸多问题,很多人倾其一生的财力,想在大城市买房。但是,如果你买房时遇到黑心的开发商,强迫你签订带有霸王条款的购房合同,你还能买这样的房子吗?
最近,北京的一位购房者李小姐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一般来说,开发商提供的合同都是开发商提前准备的。很多条款对开发者是有利的。但是,在李先生展示的合同条款中,我们可以看到有许多霸王要求,这是不可接受的。
关于合同的终止,合同中明确规定,乙方贷款买房,需还清银行所欠全部债务,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合同才能终止。也就是说,如果买家没钱,房子就不能退,即使有不满,也只能继续住。
在装饰设计方面,合同规定甲方可以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随意变更,并避免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不同意甲方变更的,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终止条款可以参考前一条。
在具体装修及相关设备方面,合同还规定,如双方发生争议,乙方无权拒绝交付。也就是说,不满意就要赶紧交钱,装修标准以甲方为准。
以上内容是合同中对买方的各种要求。那么,开发商违约的相关条款是如何规定的呢?
合同中写明逾期90天,开发商每天需要支付的违约金仅为买受人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逾期超过90天的,买受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必须在期限内书面通知开发商。合同继续履行的,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房价的2%。我们可以简单计算一下,如果一个消费者买了一套500万的房子,即使开发商70年不交房,也只需要交10万的违约金。谁敢签这样的合同?
但是,面对买家的质疑,销售人员给出的答案是:没有签订合同,我们没有资格和我们讨论合同条款。那么,如果签了合同,讨论了条款,是不是违约呢?在已经交了10万定金的情况下,面对这样的合同,购房者进退两难。
这不是个例。最近,Xi也发生了类似的纠纷。有购房者投诉开发商强迫消费者签订霸王合同,合同规定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仅为房价的0.1%。消费者自己算过账,50万买的房子一天只赔偿5元,延期一年只赔偿1800元。
在开发商和买家之间,买家一直处于弱势地位。由于缺乏相关法律知识,普通消费者很难在短时间内通读合同的具体细节。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买方一般是被动方,总是被要求签订一些不平等条约。
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当我们想买房时,物业顾问通常会口头说明交付时间、周边配置以及未来的美好规划。但是,不管他们怎么说,如果合同中没有写一些细节,那就无效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销售人员一般会告诉购房者,合同的细节已经备案,已经确认,不能更改,不必看得太细。
但往往在这些合同中,隐藏着很多消费陷阱。因此,有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显然不公平的合同是没有法律支持的,所以买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处理。在网络发达的现代社会,买家也可以借助媒体和舆论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