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后 仍有房东跳价!上海法律拍卖政策已经停止泄露:四家法院宣布了限购规定
导读:'s房屋拍卖政策堵漏。
《21世纪经济报道》,来 源丨
记 者丨唐绍奎
编 辑丨李庆余
图/图片蠕虫
想通过拍卖“捡错”投机的,一律关闭。继1月22日上海出台新的调控条例后的第二天,上海法院在部分拍卖平台暂停该拍卖行的拍卖。1月25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公开拍卖网-司法拍卖频道获悉,上海浦东新区静安区、闵行区、普陀区四法院已就即将进入拍卖程序的房屋标的发布拍卖公告,规定了与司法拍卖行相关的新的交易规则,并明确拍卖行需要纳入限购范围
投机“法拍房”没戏了
在上述四家法院的拍卖公告中,“特别提醒”栏明确规定了三项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应提前确定其具备本市购房资格。如有需要,他可以拨打市房地产交易服务热线“962269”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拍卖成交确认后,买受人没有资格在本市购房的,依法承担后悔拍卖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房屋限购审核所需材料,向该商品房所在区域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房屋限购审核,取得房屋交易审核通知书,最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提交执行法院。经审查确认后,执行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拍卖交易裁定。
上海其他一些法院尚未在拍卖公告中指明限购规则,而其他法院尚未带着新的拍卖行进入市场。
上海中原市场分析师卢文喜表示,法国拍卖行的市场份额只有1%-2%,但交易过程复杂。因为之前对法国拍卖行的购买没有限制,也吸引了不少投机客户,一些法国拍卖行最终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法律对拍卖行的限购也体现了上海稳定市场、严控投机的政策取向。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主任严跃进认为,从法院公布的“特别提醒”来看,明确了四点,其中有三点值得注意:投标人具备本市购房资格;拍卖确定后,买受人没有资格在本市购房的,依法承担后悔拍卖等法律后果;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房屋交易审查通知书。
上海的房源供不应求,客观的商业导致拍卖行出现一些高质量的炒作。这一次,上海部分法院修改了法国拍卖行的竞价规则,意味着政策“陷阱”。严跃进认为,拍卖行的交易性价比将会降低,政策将会起到威慑作用,这将有助于后续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规范房屋交易秩序。换句话说,拍卖行更难投机。
市场情绪待抚平,仍有投资客“跳价”
但上海新调控政策出台后,房东“跳价”、买家“抢房”的市场情绪并没有在短时间内平息。1月21日后,虽然炒房团急于出手,但大部分都会“跳价”10-20万元/套。中介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这部分房源“还行”。
新政出台后的第二天,新房房东的价格暴涨最为明显。嘉定区安亭镇绿地的一个住宅项目,新政出台后,许多房东想卖掉房子
虽然新政对2年以上但不到5年的二手房交易设定了更高的增值税,但现实是,一手房数量难以撼动,很多只需要买房的客户被推至二手房和一手更名房市。“嘉定区基本没有一手楼盘。开了就清算。另外,轨道交通沿线房屋稀缺,房东会涨价。”一个中介说。
对此,卢文喜指出,上海市场并不缺房,二手房每周上市量仍稳定在1万套左右。但目前市场情绪不好,买卖双方都容易失控。“大家对市场期望过高,(中介和客户)会想方设法寻找其他渠道(买房)。从法国拍卖行限购可以看出,上海会以政策“追堵”的形式逐步规范市场。
本期编辑陈思
